2017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突破年实施方案
- 发布时间:2017-02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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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是我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扎实推进、有效落实、实现突破的一年,也是加快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一年。为进一步提升全区创建工作水平,按照省委和开发区党工委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,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一、具体措施
(一)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
1.继续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,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奠定良好基础
根据中央文明委和省文明委关于创建文明城市的相关要求,结合我区实际,继续在三个区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,在长白山景区开展创建文明旅游景区活动。三个区、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按照制定的创建文明城市、文明旅游景区实施方案,把创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。开发区文明办将不定期对文明城市、文明旅游景区创建工作进行督查,确保于2018年实现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和国家级文明旅游景区的既定目标。
责任部门:池北区、池西区、池南区、集团公司、股份公司
完成时限:2018年
2.深化基层创建活动,全面推进精神文明建设
一是研究制定《长白山市民文明公约》。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出台《长白山市民文明公约》,各区要开展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,充分发挥新闻媒体、电子显示屏等宣传媒介作用,将《长白山市民文明公约》融入百姓生活,引导广大市民讲文明树新风;融入文明城市、文明单位、文明社区(村)、文明校园、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,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。各区指导辖区村制定村规民约,把核心价值观内容融入到群众看得见、听得懂的土规定、土口号中,形成让群众能明白、愿遵守的管用“规矩”,使农民内心有尺度、行为有规范。
牵头部门:党群工作部
责任部门:池北区、池西区、池南区
完成时限:6月底
二是组织开展“文明行为随手拍”活动。各区组织开展“文明行为随手拍”活动,营造文明有序的良好创城氛围,鼓励群众广泛参与,通过手机、相机随时拍下辖区内出现的“美丽瞬间”,并提出自己的看法和评价,由各区文明办进行收集、整理,评选出优秀的作品,按季度上报开发区文明办,有新闻时效性的作品要及时上报。开发区文明办对优秀作品将在政务网站、微博微信客户端、广播电视台刊播。
责任部门:池北区、池西区、池南区
完成时限:12月底
三是探索“一区一品”创建特色。在各社区组织开展“一区一品”创建活动,各区要指导所辖社区结合实际,利用自身优势资源,开展个性化、系列化的实践,抓特色、树品牌,使基层创建工作呈现出时代特征、地域特点和公众认同性,年底前,各社区特色品牌初步形成。全区各村要紧紧围绕《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创建文明村工作五年行动计划(2016——2020年)》(长管党群发〔2016〕67号),以“三个美起来”为目标,以民风建设和环境整治为重点,扎实推进全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,不断扩大文明村的覆盖面,促进全区农村文明程度和农民文明素质全面提升。
责任部门:池北区、池西区、池南区
完成时限:12月底
四是推进文明机关创建活动。机关党委要加大文明机关的创建力度,营造创建氛围,以创建“五型”机关为载体,扎实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,全年大型活动不少于3次。
责任部门:机关党委
完成时限:12月底
五是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。全区各部门(单位)要重视家庭文明建设,重视家庭教育,重视家风建设,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。由开发区文明办牵头,在全区范围内开展“好家风好家训”征集活动,把家风家训作为民风建设的基础工程,抓好宣传教育,征集评选、展示推广好家风、好家训,讲好家风故事,传播治家格言,通过家风家训强化道德意识、传递正能量,以良好的家风带动乡风民风。
牵头部门:党群工作部
责任部门:各区、各部门单位
完成时限:10月底
六是积极打造文明交通环境。各区、各部门(单位)要加大对干部、职工、群众、中小学生进行文明交通、文明出行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力度,营造“人人遵守交通法规,个个懂得文明出行”的良好氛围。机动车、非机动车、行人各行其道,机动车严禁占用慢行系统,在交通路口、斑马线要礼让行人。行人过马路要遵守交通规则,走斑马线。加强对辖区内“三站两车”的管理,优化服务环境,提升服务质量。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对交通环境的整治力度,打造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。辖区内各媒体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,对不文明的交通行为及时曝光。
责任部门:公安局、综合执法、运管处、广播电视台、信息中心,池北区、池西区、池南区及其他单位配合
完成时限:12月底
七是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工作。按照《长白山保护开发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(2016—2020年)》的要求,大力宣传诚信文化,开展“文明机关”、“文明企业”、“文明工商户”、“文明司机”、“文明校园”、“文明社区”、“文明家庭”等创建活动时要有诚信建设方面的宣传教育,督促各部门(单位)建立诚信“红黑榜”制度,并作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落实。
牵头部门:经发局
责任部门:池北区、池西区、池南区、各部门单位
完成时限:12月底
3.提升文化软实力,深入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
以全省开展的“农民文化节、市民文化节”活动为契机,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,丰富辖区居民文化生活,提升文化素养。按照《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2016--2018年行动方案》要求,各区全年至少开展3次以上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。开发区文明办牵头,区文联负责组织送春联下乡活动。按照省委宣传部统一部署,由开发区文明办主办,文广新局承办组织农、市民文化节大型文艺演出各1场。
牵头部门:党群工作部
责任部门:池北区、池西区、池南区、文广新局、文联
完成时限:12月底
4.传承中华传统文化,建设“崇德至善”长白山
加强“四德”建设,全面提高辖区公民道德建设水平,形成向上、向善的力量。全区各部门、单位、社区(村)都要按照“有场地、有标识、有设施、有队伍、有制度、有效果”的要求设立“道德讲堂”,达到全覆盖。各区每月组织1次“道德讲堂”,各部门、单位全年至少组织2次“道德讲堂”。开发区文明办今年组织2次“道德讲堂”,并由开发区文明办主办,池北区承办组织1次“道德讲堂”现场观摩会。
充分发挥“国学讲堂”的宣传教育作用,推动国学经典进机关、进企业、进社区(村)、进家庭、进学校。各部门(单位)每半年组织1次国学经典讲座;各区每季度组织1次国学经典讲座。教育局要在上半年将《三字经》、《笠翁对韵》、《弟子规》等国学经典引入课堂,编制教材,纳入校本课程,达到中小学生人人都能背诵经典的目标。同时,负责组织、指导全区各校每学期开展1次国学经典诵读活动。
牵头部门:党群工作部
责任部门:池北区、池西区、池南区、各部门(单位)
完成时限:12月底前
(二)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引领社会文明风尚
1.继续开展“长白山好人·引领风尚”主题实践活动
按照省委宣传部、省文明办要求,各区、各部门(单位)要广泛发动职工、群众积极参与“长白山好人”评选活动。各区按要求及时更新“好人榜”,组织开展“长白山好人”巡讲活动,让“长白山好人”走进机关、企业、社区、校园,各区今年在本区内至少组织1次“长白山好人”巡讲活动。开发区文明办在全区增设典型人物宣传榜5处,其中池北区3处、池西区1处、池南区1处。
牵头部门:党群工作部
责任部门:池北区、池西区、池南区
完成时限:12月底
2.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户外宣传力度
各区要进一步加大创建文明城市的社会宣传工作,在街道两侧、居民区、主要路口、大型商场、旅游宾馆、公交站点、自行车站点等各类公共场所,采取电子屏滚动显示、悬挂宣传标语、设置固定公益广告宣传栏、建筑工地围挡等多种方式,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中国梦、俭以养德、传统美德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文明创建内容进行广泛宣传。各区要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印发文明口袋书、文明宣传册等宣传材料,全年不低于2万份,开发区文明办也将印发宣传品9万份。各部门、单位要按照《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测评体系》的要求,积极营造户外宣传氛围。
牵头部门:党群工作部
责任部门:池北区、池西区、池南区、各部门单位
完成时限:12月底前
3.充分发挥节庆日、纪念日的载体作用
按中央文明办的要求,开展好春节、元宵节、清明节、端午节、中秋节、重阳节“我们的节日”主题实践活动。各区、各部门(单位)要利用学雷锋活动日、公民道德宣传日、志愿服务日等法定宣传日组织开展好相关活动。开发区文明办将组织开展“五·一”劳动节长白山故事会、“七·一”建党日红色歌曲大合唱汇演、“十·一”国庆节主题演讲赛等庆祝活动。
牵头部门:党群工作部
责任部门:池北区、池西区、池南区、各部门单位
完成时限:12月底前
(三)积极开展志愿服务,扎实推进“与爱同行——长白山志愿者在行动”活动
1.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
各区要抓好社区(村)“邻里守望”志愿服务,开展孝老敬老、勤俭节约、禁毒禁赌、移风易俗教育,倡导家庭和睦、守望相助的文明风尚,每月开展1次活动。集团公司要进一步打造景区志愿服务的品牌,提高社会知名度,为争创全国文明旅游景区增光添彩,全年开展活动不少于5次。各部门(单位)可围绕扶贫开发、环境保护、应急救助、下基层、下社区、下村屯等方面确立志愿服务项目,扎实推进志愿服务活动,全年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。
责任部门:池北区、池西区、池南区、各部门单位
完成时限:12月底前
2.加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
今年上半年所有部门和单位都要成立志愿服务组织,并按规定登记注册,机关部门人数多的可以自行成立志愿服务组织,人数少的可参加机关党委成立的志愿服务组织。要充分发挥志愿服务组织的作用,团结、组织、动员更多的志愿者,紧紧围绕党工委、管委会的中心工作和创建文明城市目标,开展各具特色的志愿服务活动,推进城乡共建志愿服务活动。
全区各志愿服务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志愿服务培训工作,进一步提升志愿服务水平和质量,要充分利用“吉林志愿者在行动网”广泛开展网上培训。各志愿服务组织自行集中开展1次培训工作,6月底前,开发区文明办组织1次全区志愿服务培训。
牵头部门:党群工作部
责任部门:各志愿服务组织
完成时限:12月底前
(四)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,营造良好育人环境
1.加快推进文明校园创建活动
加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力度,指导辖区学校进一步深化文明校园创建活动,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,整理创建经验,提炼创建成果。组织全区各学校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,在中小学及辖区幼儿园广泛开展未成年人基本文明礼仪规范教育。
责任部门:教育局
完成时限:12月底
2.深化各类主题实践活动
继续推进“明德知礼工程”。发挥各学校传统德育资源优势,开展“一校一品”特色创建活动,三月份提出特色发展目标,年底前初步形成各校的创建特色品牌。组织开展“我们的节日”、“美德少年”、“爱国主义读书教育”等系列校园道德实践活动,抓住重要时间节点,组织开展清明祭英烈、童心向党、向国旗敬礼等系列活动,引导未成年人崇尚道德、遵守道德,努力成为有道德的人。今年要新增2个校外德育教育基地或青少年社会实践活动基地。教育局要在九月份组织开展1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验交流现场会。
责任部门:教育局、关工委
完成时限:12月底
三、相关要求
(一)加强领导,抓落实。各区、各部门(单位)要充分认识到加强精神文明建设、提升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性,增强做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。各区、各部门(单位)要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,成立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,设立文明办,并设专人负责精神文明创建工作,强化责任与担当,把各项任务不折不扣的落到实处,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在基层行动起来。
(二)做好规划,突特色。各区、各部门(单位)要制定《2017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突破年工作方案》,推动创建文明城市和基层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。结合本区、本部门(单位)实际,围绕建设“崇德至善”长白山这个主题,充分挖掘各自潜力,凸显自身优势,打造具有长白山特色的精神文明创建品牌,如“一区一品”、“一校一品”等,建立长效机制,确保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常态化、制度化、特色化。
(三)搞好宣传,造氛围。区内各主流媒体进一步加大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,长白山政务网、长白山广播电视台要开设专栏,宣传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新进展、新经验、新成效,充分发挥典型的引领作用。各区、各部门(单位)要注重发挥媒体的宣传作用,及时向新闻媒体推介创建活动情况,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。
(四)建立督导,重管理。开发区文明委将建立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会议制度和督查制度,每两个月召开1次工作例会,每季度进行1次督导,半年检查1次,年终考核测评。进一步修订《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测评体系》,使创建工作规范化、体系化、常态化。对辖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,及时发现、解决创建过程中的问题,对创建工作有成效的予以表扬,对创建工作不作为、行动缓慢的提出批评,并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和领导班子、领导干部考核,确保本年度创建工作扎实、有效推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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